南京全自持租赁用房是什么

导语 南京全自持租赁用房指土地出让时土地用途直接明确为“租赁住房用地”,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用于长期租赁,详见正文。

  南京是全国首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

  什么是全自持租赁用房?

  是指土地出让时土地用途直接明确为“租赁住房用地”,所建住房全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用于长期租赁,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用途,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

  住房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落实“房住不炒”定位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实现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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