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一览

导语 当江苏省居民消费价格超过指定数值时,将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江苏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以设区市为单位启动联动机制。

  当设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月同比涨幅超过3% (含3%)时,应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已经采用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SCPI) 涨幅作为启动临界条件的继续采用。

  江苏省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有二档。

  居民消费价格(2020年6月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CPI) )月同比涨幅在3% (含3%)-5%之间时,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的1/12。居民消费价格月同比涨幅在5% (含5%)以上时,补贴标准增加50%,即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的1/8

  南京市低保发放金额详见>>南京2020低保标准

  申领对象:

  享有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

  城乡特困供养对象、

  孤儿、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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