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京物业收费标准拟上调

导语 2020年南京普通住宅物业等级收费标准拟上调,2020南京物业收费标准上调标准是什么?一起来看看。

  自2006年施行至今的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等级收费标准要提高了!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新的收费标准分为五个等级,多层住宅为每月每平方米0.5元-1.7元,高层住宅为每月每平方米0.9元-2.6元,原先最高收费标准为高层住宅的每月每平方米1.9元,此次上涨了36.8%。

  适用范围

  新的收费标准实施后,新建普通住宅在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执行新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新的收费标准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等级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需要调整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业主大会成立前,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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