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导语 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征收方案已经出炉,那么该项目怎么补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江北新区直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宁新区管征字[2020]1号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决定

  其中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尚未确定,公布后将第一时间更新。

  征收范围:项目位于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十村社区,东至十村2幢西侧,南至山潘二村,西至冶山小铁道,北至葛关路。

  征收部门: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征收实施部门: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办事处

  签约期限:2020年4月18日至2020年6月1日

  现场接待地点:大厂街道新华村路188号

  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如对《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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