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南京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金额是多少?南京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哪些单位能够申请?

  南京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条件:

  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吸纳本市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吸纳补贴按季申报,并提供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吸纳就业补贴承诺书》;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3、《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受理部门:

  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季度首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按实际新增招用就业的人数提出吸纳就业补贴申请。

  有效期:

  该补贴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如国家和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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