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复工复业申请哪个部门负责

导语 在新型肺炎疫情期间,南京企业复工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疫情期间复工方案南京是怎样安排的?

  企业复工在即,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指导各区(园区)加强辖区内企业疫情监测、防控工作,防范遏制复工前后疫情隐患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近日成立企业专项组,制定发布《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企业复工实行一企一策审批,企业需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

  复工申请流程

  01、企业自查

  企业对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做好各项准备后将企业人员排查表、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承诺书三份材料以电子通讯渠道(QQ、微信、邮箱、手机APP等形式)报送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

  >>>南京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联系方式

  02、报区(园区)审批

  企业向区企业专项组书面提交复工申请,并附企业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各区严格按照复工前后企业防控有关要求进行审批,并通知企业复工,做好工作检查。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应于受理企业申请的24小时内分级审批。

  03、分级审核

  审批通过后,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经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组织审核小组进行现场勘验,下发批准复工复业通知书。

  在册职工数3000名及其以下的企业,由所在区(园区)进行审核;

  在册职工数3000名以上的企业,由所在区(园区)审核后,报市企业专项组复核。

  企业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复工复业,南京鼓励企业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提倡企业采取云办公、视频会议等方式,减少人员流动。

  所需条件:

  按照《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工作方案》,拟复工复业企业均应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详见南京市疫情期间企业复工指南):

  1、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制定到位。复工复业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2、职工员工排查和管理到位。复工复业之前,企业要做好职工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全面落实体温检测措施,做好健康防护,严禁聚集性活动。

  3、企业公共场所防疫防控到位。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按要求落实食堂和就餐防控措施,必须独立分餐。

  4、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责任到位。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运输和主副食品等市场供应,满足防疫和市民需求。

  5、错峰复工复业组织到位。切实履行本企业、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科学制定复工复业计划和错峰返岗措施,灵活安排职工员工分批返岗,提前统计外地人员返宁时间,错峰复工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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