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域内所有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

导语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复业时间的通知已经出来了,通知中要求南京市域内所有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

  最新:2020南京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

  2020年1月28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复业时间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南京市域内所有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

  具体内容如下

  、南京市域内所有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

  、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空气净化及卫生防护用品等生产单位,钢铁、化工等连续生产企业,以及市民生活必需的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农副产品供应等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正常经营。

  、确需提前复工复业的企业,须向经营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作出书面说明,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业;复工复业的企业,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及时组织人员管控和检疫检测,全面开展生产、作业场地及食堂等人员集聚区域的定期消毒,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各相关企业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要告知本企业离宁人员不得提前返回南京,必须待企业复工通知后返回南京;要强化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落实,确保企业安全。同时,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抓好通知要求的落实和督查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流动和集中集聚,有针对性的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南京本地宝】,回复【进出宁】获取外地来宁最新政策(核酸/隔离),高铁飞机来宁/全国出行措施,来宁线上报备入口电话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