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垃圾分类投放奖金多少钱

导语 南京垃圾分类试点单位有哪些?南京垃圾分类进展怎样?南京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是怎样的?南京垃圾分类现状如何?

  2020年7月31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的《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获全票通过。

  该条例2020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南京垃圾分类奖励制度

  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奖励制度。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含志愿者)、分类管理责任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暂未公布)

  处罚标准:

  个人:

  违规者最高罚200元,自愿参与社区服务可不罚。

  如果个人违反《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中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个人,经教育、劝诫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以不予处罚。

  单位:

  情节严重的最高罚50万

  按照条例规定,单位未在规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混收混装:

  最高罚款5万元

  混收混装是各界普遍反映强烈的问题,很多市民担心前端分得好,后端一锅端。《条例》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垃圾】可获垃圾类别查询入口、垃圾分类标准、处罚措施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