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京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下限)
导语 2023年4月1日起,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调整至4494元、上限调整至24042元。
2023年4月1日起,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调整至4494元、缴费工资基数上限调整至24042元。
同时,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做好费率调整的衔接工作。2023年1月至3月,参保单位已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按新费率重新核定应缴额,差额部分退还至参保单位在医保信息平台登记的对公银行账户。4月份开始,参保单位按新费率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注意: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再次降低单位缴费率1个百分点,即用人单位的单位缴费率由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下调至7.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个人缴费率2%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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