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门诊共济政策解读

导语 提高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能力,支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持购买政府引导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南京关于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提高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能力

  取消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起付额度,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共济给参加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支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南京职工医保个账缴纳城乡医保费流程

  支持购买政府引导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为本人及在江苏省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南京宁惠保等政府引导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共济】可获取南京医保余额直系亲属转移线上办理步骤、办理条件、材料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