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老保险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

导语 南用人单位业应当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相同,分别为0.5%。

  南京用人单位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比例:16%

  个人缴纳比例:8%

  拓展阅读: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公布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限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照下限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其缴费基数,对申报的缴费基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标准的,由经办机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统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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