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导语 南京目前实行离婚冷静期政策,冷静期为30天,受理离婚登记之后要在冷静期结束之后再进行下面的步骤。

  南京离婚登记按申请—受理—冷静期(30天)—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

  办理材料

  携带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户口簿(原件,整本,打印字迹清晰)、双方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3份)和2张2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片。

  办理须知:

  双方自愿离婚,了解离婚登记的法律规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商一致的意见,我们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离婚登记民事行为无任何隐瞒。上述申请内容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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