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农贸市场及摊位春节营业补贴(金额+申报方式)
导语 对春节期间初一至初三(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3日)持续经营的农贸市场及摊位,给予每家农贸市场1万元补贴、每个摊位500元补贴。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倡导外地人员春节期间(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6日)留在南京市江宁过节,制定2022年春节“江宁留您,安康伴您”八条举措。
第八条:新春保供应
对春节期间初一至初三(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3日)持续经营的农贸市场及摊位,给予每家农贸市场1万元补贴、每个摊位500元补贴。
操作细则
农贸市场及摊位向所在街道、园区申报。
咨询电话
区商务局 8718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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