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在异地购房向谁申请(附流程)

导语 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非缴存地买房,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取南京公积金。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适用于申请人在非缴存地购房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从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流程

  1、提交材料

  职工在南京公积金中心缴存,购买异地房产的,可向异地中心(购房地)“跨省通办”专窗申请提取南京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应依据南京公积金中心的办理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南京公积金中心接收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

  如审核通过,将提取资金转入至申请职工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如审核不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南京公积金中心电话联系职工进行解释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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