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银行
导语 江苏职工可选择十一家银行中的任何一家银行的指定的网点申请贷款,具体受理银行来看正文。
受委托银行负责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资料核查、合同签署、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日常工作。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八)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九)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十)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意事项:
1、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并按月连续、足额向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受委托银行按本细则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非居住用房的,以及购买规划用途为别墅、酒店式公寓45年(含)以下产权的住房、非国有土地性质的房屋,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查看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查询入口+逐月还贷办理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