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租住商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语 在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缴存本人和配偶在南京没有自住房屋才可以办理。

  在南京租住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办理材料:

  1、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离异职工请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2、身份证;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提取金额:

  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计算。

  网上办理:

  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或江苏政务服务APP上申请办理,需按以上材料内容填写相关提取申请信息。

  线下办理:

  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至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办理。

  ➤点击查看:南京公积金业务办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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