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能报销吗
导语 南京生育险参保职工从建卡开始到住院分面前的检查费、化验费等,这些属于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可以报销。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属于生育保险待遇内容。
分娩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顺产3000元、助娩产3200元、剖宫产4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顺产3001~5000元、助娩产3201~6000元、剖宫产4501~7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顺产5001元、助娩产6001元、剖宫产7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1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属基金支付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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