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失业保险费吗

导语 南京灵活就业人员不可补缴往期失业保险费,最好在申请参加灵活就业后按月足额缴纳,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已申请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不可补缴往期失业保险费。

  养老保险和职工医保可以补缴,补缴流程如下:

  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档次缴费;对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

  职工医保

  已参保但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可通过线上或经办银行柜面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停保期间职工医保费的,需向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核定应补缴金额后,再通过线上或经办银行柜面缴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可获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指南,缴费标准/时间/流程等消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