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来宁人员健康管理的重要提示(9月27日发布)

导语 2021年9月27日南京市发布《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来宁人员健康管理的重要提示》,详见正文。

  《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来宁人员健康管理的重要提示》

  2021年9月26日,黑龙江省绥化市通报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3例。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南京市疾控中心现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提醒:

  一、9月12日以来自绥化市来宁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尤其是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在宁目的地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配合社区尽快落实隔离管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9月12日以来,有绥化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方可有序流动,并按要求做好后续核酸检测和7天健康监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请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变化,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请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合理安排出行。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从上述地区返宁后,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积极配合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尽量不去人群密集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按照社区或单位安排,按时依次接种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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