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居民缴费年限养老金是怎么算的
导语 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就可以享受每月十元缴费年限养老金,最高不能超过150元。都有哪些条件可以计发呢?一起来看正文。
缴费年限每满1年可计发10元/月的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累计不超过150元/月。
下列年限可计发缴费年限养老金:
(1)在本市按年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含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年限);
(2)本市居民养老保险的延长缴费年限;
(3)在本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4)2008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军龄。
拓展阅读:缴费单位少报、漏报缴费基数对国家和个人有何影响?
缴费基数是缴费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计算标准,也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记载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核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少报、漏报缴费基数违反了国家规定,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环境,更直接降低了参保职工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损害了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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