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为什么失能保险要从医保个人账户中划拨?

导语 南京失能保险费从个人医保账户中扣除,不同人群扣除标准不同,目的是为自己和为家庭抵御未来可能发生未知失能风险和家庭经济风险。

  失能人员照护保险是一项社会性、共济性的政策制度,是对参保人员今后发生失能风险的保障。失能保险缴纳费用和医疗保险一样,是个人应尽的义务,年轻人缴纳保险既是为自己也是为家庭抵御未来可能发生的未知失能风险和家庭经济风险。

  如果没有缴费,没有基金的积累,也就无法实现社会性的保障。

  缴费标准

  失能保险按照发生失能风险大小,实行按人群年龄缴费。个人只缴纳其中一部分,其他部分是由政府和医保基金缴纳。具体为:

  失能风险较大的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筹资标准为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20元/人·年,财政和医保基金共划拨30元/人·年;

  失能风险相对较小的60周岁以下人员,筹资标准为3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10元/人·年、财政和医保基金共划拨20元/人·年;

  失能风险很小的未成年人及大学生,个人不缴费,财政和医保基金共划拨2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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