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个人医保有影响吗

导语 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从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南京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见证期间对个人医保待遇有影响吗,来看正文。

  减征期间,医保政策保持不变,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


  拓展阅读:南京哪些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需缴费?

  参保居民经相关部门认定属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有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等困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本市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享受人员由其个人账户资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时,由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列支;被征地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享受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所需缴纳医保费由各级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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