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和标准
导语 南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基金支付和个人负担情况根据分娩费用有所不同,具体来看正文。
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第一档
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第二档
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第三档
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2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注意:属基金支付的,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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