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住房保障对象将拓宽到非户籍常住人口(2021年8月发布)

导语 《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提出将促进住房保障对象从以户籍家庭为主逐步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2021年8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苏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

  实现住房保障水平稳步提升,除了大力实现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等都是重中之重。

  《规划》提出:将科学设置、稳步降低保障准入标准,确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住房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促进住房保障对象从以户籍家庭为主逐步转向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按照目标,到2025年,江苏:

  江苏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达28%;

  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覆盖率达98%;

  新增公租房保障户数50万户;

  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20万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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