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能人员可以享受什么样的照护服务
导语 南京失能人员可以选择入住照护服务机构接受照护服务或者居家接受照护服务机构入户提供服务。
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失能人员,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享受失能保险照护服务:
入住照护服务机构接受照护服务;
居家接受照护服务机构入户提供服务。
失能人员可以在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自己的居家上门照护机构,在规定的居家服务项目中选择照护服务项目,并与照护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确定上门服务的次数、每次的时间、服务的项目等。照护服务机构上门服务的时间规定如下:
(1)照护服务机构入户服务时间为每月30个小时;
(2)符合《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规定的八十周岁以上失能人员,照护服务机构入户服务时间为每月31个小时;
(3)政府养老扶助对象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机构入户服务时间为每月54个小时;
(4)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内的居家重度残疾人员,照护服务机构入户服务时间为每月40个小时。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择高选择待遇,不重复享受。超出上述服务时间和服务项目标准的照护费用,由个人或其家庭负担。享受失能保险待遇人员不再重复享受其他照护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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