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家庭共济如何使用
导语 将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划入到符合条件家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医保个人账户中。
医保家庭共济方式:
将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划入到符合条件家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中。
办理条件:
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的部分,经参保人员本人授权后,可共济给在南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拓展阅读: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卡的关系
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保卡并行使用,并非替代关系,参保人原有实体卡还可以继续使用,功能不会受到影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参保人可以不用带实体卡了,避免因丢失实体卡带来的补办手续和额外花费。
南京市医保局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在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过程中,必须尊重参保人员刷卡渠道选择权,确保老年人等操作智能手机有困难的人群,使用实体卡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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