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区个人档案在哪里存放
导语 南京栖霞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栖霞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详见正文。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栖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和燕路354号五楼506室
拓展阅读: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明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南京本地宝】,回复【档案】获取江苏/南京人事档案查询入口,档案接收/转递/归档办理指南,南京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