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免费游园实施方案及细则

导语 2023年4月1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实施方案》,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南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实施方案

  一、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

  二、优待内容及方式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优待证免费乘坐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定制公交);免费参观游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见附件1),园中园、园内收费及夜游项目除外。

  三、实施时间

  2023年4月26日起施行。

  四、部门职责

  (一)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优待证制发及有关优待政策宣传工作。

  (二)各级交通部门督促指导地铁、公交集团具体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优待政策。

  (三)各级优待景区主管部门具体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免费参观游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优待政策。今后有新增的及时纳入优待目录。

  (四)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优待政策落实。

  五、有关要求

  对优待对象实行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政策,是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荣誉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重要内容。各区、江北新区、各有关部门要秉持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景区、文博场馆目录

        2.南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实施细则

  附件1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景区、文博场馆目录
序号 景区名称 等级 地址
1 钟山风景区中山陵园景区 灵谷寺 AAAAA 玄武区中山门外石象路7号
2 音乐台
3 明孝陵
4 美龄宫
5 白马公园
6 夫子庙—秦淮风光带 王谢古居展览馆 AAAAA 秦淮区贡院西街53号
7 中国科举博物馆+江南贡院南苑
8 李香君故居陈列馆
9 夫子庙展览馆(大成殿)
10 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总统府景区) AAAA 玄武区长江路292号
11 牛首山文化旅游区 AAAA 江宁区宁丹大道18号
12 大报恩寺遗址公园 AAAA 秦淮区雨花路1号
13 栖霞山风景区 AAAA 栖霞区栖霞街88号
14 红山森林动物园 AAAA 玄武区和燕路168号
15 南京市博物馆(朝天宫) AAAA 秦淮区朝天宫4号
16 高淳老街 高淳非遗展示馆 AAAA 高淳区淳溪街道中山大街1号
17 新四军驻高淳办事处旧址
18 杨厅
19 雕刻展示馆
20 游子山国家森林公园 真如禅寺 AAAA 高淳区东坝游子山环山路6号
21 祈福园
22 国际慢城文峰塔 AAAA 高淳区桠溪街道高淳国际慢城
23 珍珠泉风景区 AAAA 浦口区珍珠街178号
24 阅江楼景区 AAAA 鼓楼区建宁路202号
25 天生桥景区 AAAA 溧水区天生桥大道500号
26 南京明文化村·阳山碑材 AAAA 江宁区汤山街道阳山碑材
27 金牛湖景区 AAAA 六合区龙津南路103号
28 平山森林公园 AAAA 六合区马鞍街道平山林场大洼工区1号
29 清凉山—国防园景区 李剑晨艺术馆 AAA 鼓楼区虎踞北路87号
30 魏紫熙艺术馆
31 龚贤纪念馆
32 国防教育馆
33 幕燕滨江风貌区 长江观音景点 AAA 栖霞区永济大道19号
34 达摩古洞景区
35 燕子矶公园
36 老山森林公园景区 AAA 浦口区黄山岭路90号
37 宝船厂遗址公园景区 AAA 鼓楼区漓江路57号
38 国家地质公园桂子山石柱林景区 AAA 六合区冶山街道石柱林景区
39 国家地质公园瓜埠山景区 AA 六合区新材料产业园瓜埠山景区
40 南京中山植物园 玄武区前湖后村1号
41 汤山蒋氏温泉别墅 江宁区汤山街道温泉路3号
42 高淳水慢城 高淳区阳江镇迎湖路9号
43 浡泥国王墓风景区 雨花台区安德门外石子岗
44 溧水特校实验基地(牡丹园) 溧水区晶桥镇新桥村新建村111号
45 秦大士故居展览馆 秦淮区长乐路57号
46 愚园(胡家花园) 秦淮区鸣羊街胡家花园1号
47 芥子园 秦淮区三条营30号
48 南唐二陵 江宁区秣陵街道祖堂社区
49 南京古猿人洞景区 江宁区汤山街道汤泉西路与环镇北路交叉口
50 江苏园博园景区 江宁区汤山街道圣湖路8号
51 江宁织造博物馆 玄武区长江路123号
52 六朝博物馆 玄武区长江路302号
53 民俗博物馆(甘熙宅第) 秦淮区中山南路南捕厅15号
54 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瞻园) 秦淮区瞻园路128号
55 明城墙景区 神策门瓮城至太平门段城墙(含明城垣史博物馆) 玄武区解放门8号
56 富贵山至光华东街段城墙 玄武区中山门登城口
57 东水关至集庆门段城墙(含中华门瓮城) 秦淮区中华门瓮城

  附件2

  南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人员(以下简称优待对象)。

  第三条 优待对象凭本人优待证,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定制公交);免费参观游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园中园、园内收费及夜游项目除外。

  第四条 优待对象乘坐公交、有轨电车、轮渡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经驾驶员或工作人员核验后免费乘车(船)。

  第五条 优待对象乘坐地铁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经工作人员核验后,通过站内人工通道免费进、出站。

  第六条 优待对象游园时,应出示与本人身份信息匹配的优待证和身份证,免景区门票费用。有预约入园要求的景区,优待对象可在景区官方预约平台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段入园。

  第七条 优待证的日常使用,应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第八条 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第九条 对使用伪造、变造的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园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优待对象持优待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游园时,应主动配合做好有关核验工作,文明有序进出。

  第十一条 各有关优待景区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总体要求,热情周到做好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第十二条 鼓励各有关优待单位结合自身运营建设实际,设立优待对象服务站(点),做好优待政策宣传,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 本细则具体解释工作由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

  相关解读:政策解读:南京57家景点对全国退役军人免费开放,公共交通也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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