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籍证明怎么办理
导语 南京户籍证明怎么办理?一起看看南京户籍证明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申请人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当向被证明对象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民申请人是指被证明对象本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证明对象的监护人。单位申请人是指因履行职责需要的政府有关部门和公证机构。
出具证明的内容
1.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前的信息;
2.曾经同户人员间登记的家庭关系;
3.户口注销情况;
4.户口迁移情况。
办理材料
公民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需要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原因说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人为监护人的,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居民户口簿。
单位申请人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办理程序
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领导审核批准。
办理时限
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