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工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表(最新)

导语 2021年10月15日开始执行《江苏省工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表》,具体的表格内容见正文。

江苏省工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表

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注:1、本表自2021年10月15日起执行。

  2、高峰、平期、低谷时段划分,按照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明确的时段执行。

  3、高峰时段电价=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1+上浮比例)

  低谷时段电价=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1-下浮比例)

  4、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类别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两段式电价,平期电价按照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执行,谷期(0:00-8:00)电价按照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普通工业用电低谷时段下浮比例进行计算执行。

  5、季节性尖峰电价按照我省季节性尖峰电价相关实施文件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费】可获取南京电费查询入口、缴纳入口、南京电价标准以及供电营业厅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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