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
导语 南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怎么算?借款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的申请?
根据2020年7月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
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注: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
借款学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的申请?
答: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或获得了其他较大额度的资助、捐助,不需要继续贷款时,学生应在当年放款10天前,通过所在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的终止贷款发放申请。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助学贷款】可获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入口、材料、条件及额度、利息,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