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日起南京健康证体检以用人单位为主体进行申请
导语 南京自2020年9月1日起,健康证体检须以用人单位为主体进行申请,一起来看具体信息。
南京市卫健委、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以用人单位为主体进行申请。
注:该《办法》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用人单位指:
注册在本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南京市食品摊贩公示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小餐饮备案信息公示卡、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单位。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是指对用人单位年满16周岁以上的从业人员,经依法开展本办法规定项目的医学诊查、出具南京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明的活动。
从业人员指:
1.用人单位中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2.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
3.直接从事饮用水供水、管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人员;
4.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人员以及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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