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将后续工作学习材料添加进档案中

导语 我的档案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请问如何将后续工作、学习材料添加进档案中? 一起来看看。

  办理条件:

  所提供的档案材料必须是完整、真实、符合归档条件的原件。

  可归入档案的材料:

  (1)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终解劳动关系证明、辞职报告、职工商调表等;

  (2)学习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出国留学人员学历认证书、报到证白联等;

  (3)职称材料:职称评审表;

  (4)党、团材料:入党、团志愿书、申请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材料由党组织保管,待转正后将上述材料归入档案)。

  办理流程:

  (1)存档人员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将上述归档材料送交我中心,由工作人员审核后归入本人档案。

  (2)归档材料与档案原有材料相矛盾或手续不全的,应予以退回、销毁或补办。

  (3)单位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委托保管档案协议书、个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南京本地宝】,回复【档案】获取江苏/南京人事档案查询入口,档案接收/转递/归档办理指南,南京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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