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还款
导语 南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怎么进行还款操作?南京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提前还款?一起来关注。
一、正常还款
(一)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生源地学生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
(二)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手机APP,在“朋友”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在线还款”中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
二、提前还款
(一)到区(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二)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
(三)申请后需尽快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四)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
2.1至9月及12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3.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
4.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注意:
1.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
2.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三、逾期还款
(一)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
(二)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
(三)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
(四)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录系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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