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贫困助学金怎么发放

导语 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发放形式是什么?南京困难学生资助资金来源是什么?一起来看看。

  1.生活补助(助学金)必须采用银行卡形式全额发放,不得发放现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抵充,不得办理贷记卡。

  2.银行卡的所有人必须是受助学生(幼儿)本人

  3.生活补助(助学金)学校、教师等单位或个人不得代领。

  困难学生资助经费筹集渠道是什么?

  1.困难学生教育费用减免经费筹集渠道

  教育费用减免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学校(幼儿园)承担,各校(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相应比例的资金,用于教育费用减免,其中:幼儿园提取比例为3%一5%;普通高中提取比例为5%。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减免教育费用、普通高中和幼儿园超过上述规定提取5%比例后的减免教育费用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共同承担,其中: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的减免资金由区财政负担50%,市财政补助50%;其他区的减免资金由区财政负担%,市财政补助%。

  普通高中提取事业收入的5%部分,除用于教育费用减免外,有结余的,应用于设立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

  2. 生活补助(助学金)经费筹集渠道

  生活补助(助学金)由各级政府承担,市对区给予补助的具体政策:在扣除有关省补资金后,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的生活补助(助学金)经费由区财政负担50%,市财政补助 50%;其他区的生活补助(助学金)经费由区财政负担60%,市财政补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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