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导语 2021年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一起来看。

  根据《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办理时长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市、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需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南京人才落户专栏
落户对象 落户细则 入户申请书
线上落户 技能落户 落户便民措施
积分落户条件 积分落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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