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委托逐月划转还公积金贷款材料及流程

导语 南京委托逐月划转还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南京委托逐月划转还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在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每月的15日(遇节假日提前),以转账方式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办理流程:

  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签订协议。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借款人及配偶携带材料前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点签订协议。按照先借款人后配偶、先公积金后补贴的顺序,公积金中心于每月的15日(如遇节假日提前),将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相应金额划转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期应还本息。

  办理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配偶签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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