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流程
导语 在南京江宁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都要经过哪些流程,需要多久能办好?申请者应该去哪里办理?
(一)受理
1、开发企业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
1、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3、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
1、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收费标准:
审批后缴公告费5500元
办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江宁区市民中心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江宁市民中心】可获江宁区市民中心便民服务办理入口、楼层指引、业务分类、业务办理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