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指南
南京解除收养登记应该如何办理?怎么样才可以解除收养登记?本地宝小编下面为你提供南京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收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收养人、送养人自愿解除收养关系并达成协议。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已经征得其同意。
4、持有收养登记机关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经公证机构公证确立收养关系的,应当持有公证书。
办理材料
1、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除外。
2、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持有身份证件、户口簿。
送养人是社会福利机构的,要提交社会福利机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解除收养申请书、解除收养协议书。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无需送养人参与。
办理流程
收养人、送养人双方持上述相对应办理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地点
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1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