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地户籍残疾人乘车有优惠吗

导语 南京外地户籍乘车有优惠吗?一起跟小编看看。

  根据宁政规字(2012)20号文相关通知,具有南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均可持市民卡到指定地点申请开通免费乘车功能。视力一、二级残疾人,仍使用原免费乘车凭证乘车。外地户口的残疾人无法办理市民卡,所以不能享受到该优惠政策。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该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到2015年,城镇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每年安置1000名残疾人就业,全市建成残疾人扶贫基地80家,直接帮助3000名残疾人脱贫。

  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而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的符合政策的残疾人,给予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分之二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残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同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创业成功后,按规定一次性享受4000元的创业奖励补贴。

  同时,继续实施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发放康复扶贫贷款政策,财政给予贴息,完善扶贫救助机制。不断扩大康复扶贫贷款规模,重点投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家庭手工艺制作、零售商业及各类服务业项目。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符合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条件的残疾人,可按照规定程序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为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一半贴息。

  此外,实施助残特惠政策。帮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其部分或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保险费。推进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居家无障碍改造工程。全面落实生活困难残疾人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护理补贴、重残补贴和教育专项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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