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退役军人安置服务办理的程序和时间
导语 南京市内的复员退伍军人办理安置服务应该怎么办理?办理程序是怎样的?要在什么时间段办理?南京本地宝为您提供南京市安置服务办理的程序和时间的相关信息,希望你喜欢。
安置服务办理的程序和时间
1.退役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档案按有关规定和省厅安置办的要求接收;
2.需易地安置和农转非的退役士兵经市安置办审核同意后,按审批权限办理手续;
3.转业士官按报到审核安置条件、落户、分配安置工作的程序办理;
4.复员干部持省厅的接收安置通知,到市安置办办理落户和档案材料转递手续;
5.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需由个人向安置办提出书面申请,并与安置部门签定协议,经公证部门公证后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同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6.办理的时间:退伍义务兵每年1月的第二周开始报到, 2月底报到结束。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按省厅通知要求办理报到。
安置办理需带的材料
1.农转非、易地安置退役士兵需带部队开具的行政介绍信、父母的户口本及相关材料,农转非还需要市国土部门的有关文件材料。
2.转业士官报到审核时需带省厅安置办接收安置通知、配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落户时需带部队的行政介绍信、配偶(父母)的户口本和《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2002年底前入伍);安置分配工作时带省厅安置办接收安置通知。
3.复员干部报到时带省厅安置办接收安置通知、部队行政介绍信和落户的户口本。
咨询单位:南京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或各区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
咨询电话:8363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