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在南京高校毕业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大专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在南京就业并缴纳社保,每连续参保缴费6个月(含补缴,下同)可申领一次补贴。
3、申请人的首次补贴申请应在毕业之日起2年半内提交;末次补贴申请应在享受补贴的首月起5年内提交,超期未领取满36个月的,系统将自动终止发放。
已享受人员
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即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提醒: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新申请人员
1.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即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提醒: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补贴】可获南京租房补贴申领指南(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包括租房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流程/申请条件、租房补贴标准、租房补贴发放名单查询、租房补贴最新规定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