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单位办理狗证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重点管理区内单位和个人申请养犬,应当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单位申请养犬的,应当向市公安部门申请登记。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重点管理区内单位和个人申请养犬,应当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养犬登记申请表可以从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领取,也可以从公安部门公布的网站下载。

  单位申请养犬的,应当向市公安部门申请登记。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养犬登记申请表;

  (二)犬只品种证明;

  (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四)相关的培训、训练证明。

  饲养进口犬只的,还应当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犬证办理时间

  公安部门受理单位申请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作出给予登记或者不给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放犬牌,给犬只设置电子识别标识,并于登记之日起十日内发放养犬登记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告知其理由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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