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狗哪些地方需要注意
导语 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自觉遵守《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做到依法、科学、文明养犬,为大家整理了养狗需要注意的地方,详见正文。
遛狗不拴绳、饲养禁养犬,均系违法行为
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请养犬市民携犬外出犬只须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致使犬只伤亡的,由养犬人承担犬只伤亡责任。
养犬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违者,没收犬只,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携犬出户必须系犬链,且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违者,第一次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第二次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
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违者,经责令改正而逾期不改的,没收犬只,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室内农贸市场、金融经营场所,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违者,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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