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指南(租房提取)

导语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办理要件:

  1、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离异职工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2、身份证;

  3、多子女(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相关材料如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多子女家庭提供);

  4、银行卡(目前支持21家合作银行)。

  三、办理方式:

  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苏服办”APP在线办理。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及多子女家庭,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

  四、提取额度:

  单身职工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16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43200元。多子女家庭提取限额提高20%。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的银行卡。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每季度可以办理1次,提取时间间隔应大于等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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