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旧货车报废补贴范围+条件
导语 )报废车辆应是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且距离该车强制报废期限不少于一年。
南京老旧货车报废补贴范围+条件
1.仅报废营运柴油货车
(1)报废车辆应是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且距离该车强制报废期限不少于一年;(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2.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仅报废营运柴油货车”相关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4)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营运车辆时间的先后顺序不做强制性规定。
注:报废车辆数与新购车辆数应为1:1关系,且要求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营运车辆时间的先后顺序不做强制性规定。
对距离强制报废年限不满一年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施报废,并新购中型或重型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按照新购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对挂车不予补贴。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括冷藏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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