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动车上牌需要车到现场吗

导语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

  需要。

  一、注册登记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提出申请,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三)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

  身份证明是指:

  1.单位的身份证明,是指该单位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个人的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者护照等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来历证明是指:

  车辆销售发票,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补、换领登记

  申请补、换领自行车号牌的,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满5年,需现场提交车辆)。

  申请补、换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的,应当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及补换领号牌情况说明,对符合申请补换领条件的,当场办理。号牌损坏的,应当交回损坏的号牌。

  三、转移登记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现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的,应当自车辆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前,原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原所有人及现所有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转让协议,并交验车,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查询:

  南京车管所公众号-菜单栏【便民服务】-【服务网点】-选择业务【电动自行车登记】可拨打电话咨询是否办理上牌业务。

  推荐阅读

  》南京电动车以旧换新车怎么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取南京电动车上牌攻略(材料+流程)、电动车上牌地点(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电动车处罚规定、常见问答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