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就业后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吗

导语 各失业保险机构通过内部数据共享获取领金人员缴纳社保费的情形后,停发其失业保险金。

  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内部数据共享获取领金人员缴纳社保费的情形后停发其失业保险金

  》》推荐阅读:南京失业保险金暂停办理流程

  拓展阅读:“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据此,因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原因离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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