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什么待遇

导语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申报、按季核发。

  南京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待遇。

  补贴标准

  按南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超出最低缴费基数的金额再按1/2给予补贴。(最终以街道公布为准)

  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得享受社保补贴。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年限与单位社保补贴(不含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年限合并计算。

  3、灵活就业不包括在用人单位就业且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情形。

  4、社保补贴费用将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申请人必须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5、申请人如有虚报冒领等行为,将追回补贴资金,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推荐阅读】南京在哪些情况下会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困难】可获《南京市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表》下载入口及办理入口,加入本地宝交流群。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