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附不同情形材料清单

导语 职工离休、退休;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职后户口不在南京灯光情况可以销户提取。

  职工离休、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

  (二)身份证原件;

  (三)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二)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

  (三)身份证原件;

  (四)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南京市或者户口不在南京市,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

  (二)身份证原件;

  (三)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点击查看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材料;

  (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书原件;其他情形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做销户处理。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二)《就业创业登记证》;

  (三)身份证原件;

  (四)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取南京公积金提取入口,查看提取条件,材料,流程,额度,线下办理网点,以及最新政策调整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